哥本哈根第 3057 号案:中国协作机器人出海撞上的不是价格战,是 2006 年的三件专利
Teradyne Robotics 在 UPC 哥本哈根地方分院起诉节卡德国子公司,用的是三项优先权日同为 2006 年 3 月的 Universal Robots 专利。一份裁决可波及 17 个成员国。这份案卷给所有准备出海的中国机器人厂商划出了一条此前没人认真算过的成本线。
- 案子:案号 UPC-CFI-0003057/2026,Teradyne Robotics A/S(Universal Robots 母公司)起诉 JAKA Robotics GmbH(节卡德国子公司),递交于 UPC 哥本哈根地方分院。
- 武器:三项 UR 专利——EP1996376(可编程机器人与用户界面)、EP3045273(机器人关节安全刹车)、EP3530420(机器人关节结构),三项优先权日均为 2006 年 3 月。
- 覆盖面:UPC 的任何裁决可在 17 个成员国生效;Teradyne 新闻稿称英国与西班牙虽不在 UPC 体系内,也在本案范围内。
- 被告处境:JAKA 称截至 2026 年 9 月 2 日未收到法院文件或官方通知,仅通过记者求证得知;并援引两份进入欧洲市场前做的外部 FTO(自由实施)分析,均称未发现与 UR 专利的潜在侵权。
- 判断:这不是个案,是一条已经成型的打法——Teradyne 在 2026 年 2 月刚起诉过另一家中国机器人公司(Elite Robots 德国子公司)著作权侵权。半年两案,说明欧洲专利诉讼正在成为中国机器人出海的固定成本项,而不是偶发风险。
三件专利,一个法院,十七个国家
2026 年 8 月,**Teradyne Robotics A/S**——Universal Robots 的所有者——在**统一专利法院(UPC)哥本哈根地方分院**对 **JAKA Robotics GmbH** 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案号 **UPC-CFI-0003057/2026**。
立案日期有两个说法:UPC 公开案卷显示是 **8 月 24 日**,Teradyne 对外发布新闻稿是 **8 月 27 日**。差了三天——这个差本身后面会用到。
涉案的是三项 Universal Robots 名下的欧洲专利:
| 专利号 | 名称 | 覆盖内容 |
|---|---|---|
| EP1996376 | Programmable Robot and User Interface | 可编程机器人系统与用户界面,含在触屏上显示机器人 3D 表示并供操作者控制其运动 |
| EP3045273 | Joint for a Robot | 机器人关节安全刹车,含螺线管、棘轮与环绕电机轴的环形摩擦件;另有编码器布置等关节特征权利要求 |
| EP3530420 | Joint for a Robot | 机器人关节构造,含输出法兰与连接相邻关节的结构 |
这三项权利的分层值得注意:**一件在交互层(示教界面),两件在结构层(关节刹车、关节构造)**。也就是说,这不是冲着某一个功能点来的,是从「人怎么用这台机器人」到「关节内部长什么样」的两头夹击。
更要命的是**优先权日:2006 年 3 月**。这意味着这项技术的保护期从二十年前就开始计时。对一家 2005 年成立、累计售出**超过 10 万台**协作机器人的公司来说,这批专利是它的立身之本。
UPC 的制度设计放大了这个动作的威力:**任何一项裁决可在 17 个成员国内统一生效**。Teradyne 的新闻稿还称,**英国与西班牙**虽非 UPC 成员国,也在本案范围内。
两份 FTO 分析,和一次「我没收到通知」
JAKA 的回应有两条线,都值得记下来。
**第一条是程序上的。** 公司在 **8 月 28 日**的声明中说,此前没有收到 Teradyne Robotics 或 Universal Robots 的任何官方通知,**是通过记者的求证才得知诉讼**;**9 月 3 日**又发声明,称法律顾问已核实,截至 **2026 年 9 月 2 日**,针对 JAKA 的涉嫌侵权**没有法院程序被提起或立案**。同时声明欧洲业务照常进行。
这与 UPC 案卷显示的 **8 月 24 日**立案之间差了九天。The Robot Report 给出的解释是:**立案与正式送达被告之间存在程序时间差**——这是常规操作,不一定是任何一方的问题。但这个时间差本身有战术含义,后面说。
**第二条是实体上的。** JAKA 说它在进入欧洲市场**之前**做过**两份外部 FTO(Freedom-to-Operate,自由实施)分析**,两份都没有识别出涉及 Universal Robots 专利的潜在侵权风险。
这句话是整件事里最该被中国厂商反复读的一句。
第三条是反击:据 FutureX 转述,JAKA 在 **9 月 10 日**向法院申请禁令,称 Teradyne 的公开言论「false, misleading and damaging」(虚假、误导且具损害性)。声明**没有回应**关于其数据采集中心及关联交易收入的具体指控——但这属于另一条线,不在本文范围内。
半年两案,这不是偶发
把 2026 年 2 月那一起放进来看,模式就清楚了:**2 月,Teradyne 起诉 Elite Robots 的德国子公司,案由是 Universal Robots 软件的著作权侵权;8 月,起诉 JAKA,案由是三项 UR 专利侵权。** 半年之内,两家中国协作机器人厂商,两种不同法律工具。
Teradyne Robotics 集团总裁 Jean-Pierre Hathout 在新闻稿里的表述是:「我们不能也不会接受非法复制受保护技术的公司,我们坚决捍卫自身知识产权,让客户能够继续获得符合最高安全与合规标准的创新自动化方案。」
这段话里有两个词值得圈出来:**安全**与**合规**。专利诉讼在这里被包装成了对客户负责的行为。
还有一层是**成本**。UPC 诉讼的费用结构与传统欧洲逐国诉讼不同,一审 + 上诉的费用与周期都有公开区间,但具体到本案的标的额与索赔数字,公开材料里没有。这是本文第二个明确的信息缺口。
出海之前,先把这六件事做完
把这份案卷翻译成一份可执行的出海前置清单。以下为作者基于公开信息的工程性归纳,**不代表任何一方的法律意见**,也不代表 JAKA 的实际做法。
**第一,FTO 要按产品型号做,不要按公司做。** 两份 FTO 同时漏判的最可能原因之一,是分析对象与被诉产品不是同一个东西。型号换代后必须重新做。
**第二,FTO 的检索范围必须显式写明「是否覆盖 UPC 生效后的统一效力」。** 在 17 国一次的制度下,只查德、法、意三国是不够的。
**第三,把「示教界面」这类软件交互也纳入专利检索。** EP1996376 覆盖的是触屏上 3D 显示机器人并控制其运动——这类交互在国内很容易被当成「通用做法」而漏检。
**第四,把关节级结构件单独做一轮检索。** EP3045273 与 EP3530420 分别覆盖关节安全刹车与输出法兰连接结构。这类权利要求写得非常具体,规避设计的空间反而比看起来大,但前提是你知道它们存在。
**第五,提前准备好「送达与响应」流程。** 本案里立案与送达之间出现了九天的时间差,导致被告在记者求证时才知道消息。无论这是否符合程序惯例,**响应窗口是从送达起算的**,把它浪费在「我没收到」上不划算。
**第六,把知识产权预算从「研发费用」里单列出来。** 对已经或准备进入欧洲市场的中国机器人厂商,这笔钱的性质更接近市场准入费,而不是法务杂费。
最后说明一点边界:公开 docket 列有 **128 份文件但不对外公开**,被诉的具体 JAKA 机型、Teradyne 主张的具体权利要求、索赔金额均未披露。本文只做公开信息层面的结构分析,**不对侵权是否成立作任何判断**。